宝和-中龙通组织法律知识培训
为了规范管理公司经济合同,解决营销部门、采购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约定模糊、合约不清、条款冲突等等方面的问题,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,2010年6月30日,宝和-中龙通特邀隆安律所的甘宏律师、黄师律师莅临中龙通电子,为公司管理层做了两场专题培训,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了本次培训。
黄律师以《合同法》为纲,结合中龙通采购部门、销售部门的实际案例,针对常见的“签约隐患”、“条款陷阱”、“签约技巧”等方面做了深入讲解。在互动环节中,黄律师还针对现场人员提出的具体案例做了针对性剖析,包括:合同的基本要素、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、违约金的责任分担、违约金的承担方式、如何应对霸王条款、如何掌握起草合同的主动权等等。
通过对这些理论知识的梳理,大家对常见的合同风险及规避措施有了初步了解。
随后,甘律师以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切入点,为大家介绍了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基本内容和在劳动纠纷时的常见误区。
甘律师讲到,随着国家普法教育的推行和人们知识水平的提高,在深务工人员对劳动法律法规有了越来越多的接触和了解,在遇到劳资纠纷的时候,也有了以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。这对保障员工利益、促进企业规范管理、促使国家法治化进程都有了很大的推动作用。但由于中国法律体系的庞大和复杂,加上大部分员工对法律的认识水平还停留在一知半解的阶段,这就产生了很多恶意诉讼或者员工滥用诉讼权利的现象。比如:很多员工认为“无固定期限合同”就是铁饭碗,签了“无固定期限合同”,公司就不能辞退员工,事实上,这是错误的。《劳动合同法》里明确规定,员工在严重违反公司制度,或者不适应公司岗位需求经调整或培训后,仍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,公司有权随时辞退该员工。再如:很多员工认为“只要公司主动辞退员工,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”,事实上,这也是一个经常经常看到的误区。《劳动合同法》也明确规定,如果因为员工的责任(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、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、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等等)而导致劳动关系不能继续的时候,公司同样有权利随时辞退员工而无须支付任何补偿,在某些情况下,企业还有权继续追究因员工责任而产生的经济损失。
通过这次法律知识的培训,加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,也澄清了大家常见的法律认知误区。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,本次法律培训会圆满画上句号。
下面是现场图片: